永遠記得我生日的隔天早上,躺在床上習慣性的先將電視打開,聽著今日的新聞與氣象報告。卻沒想到聽到各驚人消息,哪時新聞台本身也不確定新聞的正確性,還有幾分希望期待這是騙局一場,數分鐘後主播提出新聞確實:Michael Jackson已在自宅身亡。震驚的一早,卻還是得往公司出發上班。
幾天過去一直沒什麼念頭寫文紀念他,覺得自己並沒什麼資格寫關於他的東西:只是單純從國中開始喜歡他(起因於哪時他來台開演唱會,看到電視播出到他家採訪過程,有一幕他清唱哼起旋律,身子也隨著旋律輕動打節拍,他的確很喜愛音樂,我是如此想),喜歡他的音樂,喜歡他的舞蹈,只是在考大學聯考哪年去看過他的演唱會,只是每出新專輯,一定會去購買如此而已。
而面對後來的漂白,戀童癖一堆負面新聞出現,也大多抱持著我是喜歡他的音樂舞蹈,個人行為我不想干涉,也少為此與身旁批評他的人論戰反抗。然後今天透過九把刀的一篇文章,連上別人的部落格才發現,原來我也誤會他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