連續騎了兩天的腳踏車,現在已經瀕臨死亡-鐵手加屁股痛。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洗澡拉筋帶抬腿,呈現廢物狀態。想想下禮拜要開始每天騎車,一天兩趟的生活,令人有找朋友借錢了事就好的念頭。

騎在人行道時,得閃躲目中無人的行人,或是其他施工中的區域,不由得懷疑自己當行人時有這麼討厭嘛?幹嘛硬要跟腳踏車搶道?特別是騎在行人後面,都得小心再三以免輾過對方的腳。

騎在馬路上又是另一番念頭。讓人不由得想學機車裝起左右後照鏡,和方向燈。兩樣加持後應該可以大幅減少被撞機率,不過這樣一來,乾脆騎機車就好啦!腳踏車還得自己用力踩。放心,今天沒被撞,但我應該被其他車主恨死。因為變換車道不看;遇其它車靠近就按煞車減速。如此下來,我還是走人行道比較適合!

題外話,剛問室友才知道,這輛腳踏車價值三萬!!!!!!!!看來得扛上公司放的機率不遠了。幹嘛買這麼貴的腳踏車?而且照本人的騎法,要瘦應該不容易,但可以肯定的是心臟會被訓練得很強。


註.我好懷念花蓮人少車少路大條的路況~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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