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使有人喜歡你,你卻不喜歡對方,到底是早早賜死賞他個痛快,長痛不如短痛?還是依舊保持聯繫,即使你知道對方尚未看開?同樣狀況若是發生在前任男女朋友身上,又是如何決定?
我老是冷血無情的選擇第一條路。
如果對方是令人討厭的豬頭,沒得談當然不再連絡加避不見面。要是曾經朋友一場,只好小心疏遠,待其轉移目標再重做朋友。若是身為前男友,卻還如此藕斷絲連,只好狠心採取豬頭模式,就此人間蒸發。
該怎麼讚美自己銷聲匿跡的決心呢~ XD
乍看沒血沒淚,但私以為不冷酷處理,對方何時能看破,迎接下一段感情?如此背負不在預期中的愛戀是種壓力,深怕自己一個友誼的姿態,帶給對方永無止盡的想像期盼,而明知永無圓滿之日,依舊相伴聯繫給人期待?罪過罪過~
這是無法回應對方喜歡該盡的一份責任吧。
比起愛我,更希望你恨我。這樣你才能盡早走出自己的一片天。
PS.1這就是我超羨慕有些女生,能對沒意思卻喜歡自己的對象保持友善,無視對方的期待,只求自己當下的需要是否能被妥善照顧到。哪種不把別人的喜歡當一回事給自己壓力的自在,是我該學習的~
PS.2難怪我老是變成電腦壞了沒人幫忙,沒交通工具得風塵僕僕奔波來去的獨立人種。因為不會利用對自己有愛意的對象,又羞於對身旁朋友提出要求,然後落得堅強獨立的稱號,活該?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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