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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忙的11月份,但更多的是對自己30歲的一種人生經驗與破滅。

I.喜歡要趁早
有喜歡的人事物真是一件不錯的事。可惜的是自喜歡的餐廳店家陸續倒閉或變質後。今年很不巧的在生日隔天,一覺起來後,發現自己唯一的偶像過世了。許是我太過輕忽對喜歡事物的珍惜,錯失就再也不會擁有了。戒之,但還是難逃不再擁有後才知珍惜的習性。

II.結婚
如果偶像的去世是提醒自己珍惜,哪朋友在今年結婚大概就是直指人生另一個階段的轉換,可惜我還是不想人云亦云的抱持:得在三十歲前把自己嫁掉才算人的奇怪觀念。哪些要在婚禮上跪的請好好保護自己的膝蓋,短期內用不到,但長遠來說我很難打包票。既然結婚是人生的一部份,從來不曾對自己的人生妥協,哪結婚與他人共度生活就更不可能妥協了。

III.妥協
年紀越大,對身旁的人事妥協的越少。道不同、個性不合、話不投機的人,說真的不用勉力維護。有時不免覺得自己怎麼越活越回去-在日漸弔詭的工作職場上,要到何時我才能社會化完成?老是對主管、前輩同輩口無遮攔真的不是件太好的事。人家是挖坑給別人跳,我是自己挖洞自己跳進去,給別人省事不少。

IV.工作
不變的是,我還是覺得上班時間就該好好幹,準時上下班是自己的唯一要求。只做事不做人依舊是工作時的最大缺點。

V.隨和
其實跟身旁臭氣相投的朋友相比,我真的算隨和。只是喜好作風跟一般人不同,挑食得很(不用山珍海味、盡善盡美也能吃得愉快就是。)。

VI.交新朋友
認識人很容易,但要成為朋友很難。很想搖醒身邊的人:這些事物你真得如此認為?除了追逐愛情有人陪伴,你的喜好是?還是陌生人太習慣泛泛言論,交際應酬表面話不如不說,我也懶得拆下別人的面具,隨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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