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時,偵探小說的大宗是福爾摩斯與亞森羅蘋,不論是四個簽名到藏匿於沼澤間的惡犬,或者一派紳士作風,神出鬼沒的俠盜,兩套小說幾乎涵蓋自己年輕時對偵探的所有印象。哪時名偵探柯南還不流行,坊間多得是偵探解謎的書籍,給你場景人物,讓人從已知的線索中,推論誰是犯人。給小孩看的書不用多難,但偶有認真整理偵探小說人物的書籍,在哪時我對『轉動灰色腦細胞』就能解謎的偵探人物,留下印象(是因為灰色,還是腦細胞?),所提及的人物正是本書的布朗神父。
如書前既晴的介紹所言,習慣了福爾摩斯的物件導向,從現場蛛絲馬跡,物理證據去抽絲剝繭找出真兇,突然出現布朗神父這廝以犯罪心理學為主,出於對人性的洞察體悟,進而判斷出犯人的角色,帶領讀者進入一個不同以往的偵辦現場。兩者的差別沒有高下之分,只是單純方式的不同。
駑鈍如我者,只能在親聞布朗神父侃侃而談時,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。其實很多事情的解釋不侷限於一種,只看自己能不能避開心頭的盲點,正確答案就呼之欲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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