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上喜歡的,打聽個人消息自是第一步。但接下來
呢?怎麼讓對方喜歡自己,並不是件容易的事。
雜誌說,追人守則:了解對方->引起對方興趣-
>等他自動->有所回應->讓他表現自己。
說來簡單,看來也的確合理。但第二步開始就無法
奉陪。原因無他-我不會成為迎合對方喜好的人。
個人愛情潔癖裡,夢想似的希望,對方欣賞的是原
本的模樣。哪個不假修飾,不惺惺作態,偶爾情緒
化,男人婆的自己。而不是做作路線下,美好的幻
象。
從未發生因此改變自己的戀愛,或單戀。哪還叫愛
情嗎?
不特意討好欣賞的對象,沒迎合過對方心裡形象,
偶一交會的心動,就此飄散在時空裡。
所以自己的愛情觀一向走得隨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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