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的生活裡,我就是主角。
 
對於他人的生活,我們充其量只是,一分暗示
一種鼓勵、啟發,還有真誠的關愛
 
這些態度,可能因而豊富了他人的生活,但這沒有可能發展為 - 代辦他人的生命。
我們當不起完全為另一個生命而活 - 即使他人給予這份權利

堅持自己該做的事情,是一種勇氣。絕對不做那些良知不允許的事,是另一種勇氣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unm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